李贽(1527——1602),明代著名启蒙思想家,字宏浦,号卓吾,福建泉州人,回族。
明万历十五年(1577年),李贽由刑部员外郎迁云南姚安军民总管府知府,此时他已年届五旬。李贽在在姚安知府任上三年,正面临国家战事频繁,满目疮痍,民不聊生。李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为稳定地方、促进民族团结作了大量有益工作。李贽在任期间,还修建了三台书院、连厂桥等,促进了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,他个人的官俸也大多捐给了这些公益事业,辞官离滇时,囊中仅图书数卷,别无长物,当地士民挥泪相送。
李贽在姚安任职时间虽短,但由于为官清正,力革积弊,得到当地各族群众的拥护,“自乃属,士民夷酋,无不化先生者。”
李贽生活的年代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阶段,作为那个时代的大思想家,李贽主张弘扬人的个性,推崇率真和自由,被誉为中国历史上反封建主义的思想启蒙先驱!
但李贽的思想终为封建势力所不容,以致他一生命运多蹇。李贽离开姚安后,没有再担任过更重要的官职。后因朝廷内部的党争所牵连,被陷害入狱,1602年,75岁的李贽在狱中愤然离世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