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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妇发〔2008〕25号
录入:lucifer  来源:新浪城市联盟云南站  时间:2008/4/22  【 字体:

 

云妇发〔2008〕25号

关于开展“迎奥运、促和谐,百万家庭总动员”
暨云南各族儿童庆“六一”系列活动的
通     知

各州市妇联、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广电局、体育局、团委、关工委:

 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,省妇联、省文明办、省教育厅、省广电局、省体育局、团省委、省关工委将联合开展以儿童为主体、家庭参与的“迎奥运、促和谐,百万家庭总动员”暨云南各族儿童庆“六一”系列活动,通过活动评选出“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宗旨

 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“迎奥运、树新风、讲文明”活动的指示精神,通过组织竞赛、“迎奥运•爱心手拉手”等活动,充分展现我省和谐家庭与儿童的健康形象及风采,倡导科学、健康、和谐的家庭生活方式,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,动员全省各民族儿童、家庭为“和谐奥运”作贡献。

  二、活动对象

  全省18岁以下儿童(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)和家庭。

  三、活动内容

  (一)竞赛活动。开展奥运知识竞赛、“奥运梦想”征集、家庭才艺展示、家庭趣味运动竞赛四项活动。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、2、3、4。

  (二)“迎奥运•爱心手拉手”活动。由各州市推荐,活动组委会确定赴昆参加活动的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,与在昆中小学生结对子、开展“爱心手拉手”活动。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5。

  (三)颁奖仪式。举行“迎奥运、促和谐,百万家庭总动员”颁奖仪式,邀请省级有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向获得“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”称号的家庭和儿童代表颁奖。部分获奖家庭才艺作品将在颁奖仪式上展演。

  四、活动时间安排

  (一)4月中旬成立活动组委会;

  (二)4月2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;

  (三)4月22日-5月中下旬,开展各项比赛活动及公益活动;

  (四)5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。

  五、组织机构

  主 任:胡有兰 省妇联主席

  副主任:郑 露 省妇联副主席

      陈德金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

      张海翔 省教育厅副厅长

      李 凡 省广电局副局长

      沈俊镔 省体育局副局长

      杨金莹 团省委副书记

      郭金弟 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

  成 员:方 敏 省妇联副巡视员、兼儿童工作部部长

      王立群 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处处长

      许颖元 省教育厅德育处副处长

      杨慧民 省电视台副台长

      李 彦 团省委学少部副部长

      张家禄 省关工委副秘书长

      李锡云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

 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协调组、宣传组、推广组、活动保障组。

  六、活动要求

  (一)请各地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广大儿童和家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;

  (二)活动组委会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对各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州市进行奖励;设立优秀集体奖若干名,对单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或学校进行奖励;

  (三)请各州市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(设在省妇联儿童工作部)。

  联系人:许 莉 邓良双

  电话(传真):0871-4159391 4153507

  邮箱地址:ynfletb@163.com

  附件:1.“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”评选办法
     2.奥运知识竞赛活动实施办法
     3.“奥运梦想”征集活动实施办法
     4.家庭才艺展示活动实施办法
     5.家庭趣味运动竞赛活动实施办法
     6.“迎奥运•爱心手拉手”活动实施办法
     7.活动组织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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